春殇反思:反恐会不会成为网络透明化的催化剂(2)
时间:2018-09-13 23: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美国是个讲究法制的社会,推动情报监视,立法先行,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标志性事件值得留意。第一,2001年10月26布什总统批准了奇葩《爱国者法案》。该法共十章,其中第二章“加强监视程序”,赋予各政府机关和部门更大的监视权。法案规定“为了重要的目的搜集情报信息”,允许政府机构搜 集美国公民或非美国公民的“外国情报信息”。这意味着政府可以在没有达到合理根据的情况下适用《情报法》,而且允许为了获取情报的目的监视美国公民。以这个法案为起点,白宫从立法的角度将秘密监听大大推进了一步,这意味着NSA等机构在执行监听任务的时候,只需向华盛顿的秘密法院说明技术实现和监听目标即可,不需要申请搜查证!爱国者法案的通过,标志着“无证监听”正式合法。 《2007年保护美国法案》的出现是第二个标志性事件。互联网上无国界,美国情报部门面临一个问题,hotmail、MSN等平台上聚集了许多外国用户,外国用户和外国信息要不要监控?当然监控。这个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赋予特权:1.不需要获得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Surveillance Intelligence Court)的令状即可拦截经由美国领土内的电讯设施转接的“外国—外国”电讯。2.不需要令状即可拦截和记录“被合理认为处在美国领土以外的”相关人员的电讯。3.如果政府认为接听电话者是其调查对象,就可以监听此人的跨国电话。毋庸置疑,该法案使美国政府的监视范围更加广泛由此,美国政府能够“合法”监视信息的范围已经远远超越了美国的国界。 关于电子监听,还有个小插曲。布什总统任内,代理司法部长科米与司法部领导层官员原于2004年3月12日请辞,因为他们认为电子监视的命令违法。为挽留他们,布什终止了原意是秘密收集外国情报、却已跨入国内领域的“恒星风”电子监控计划。 富有讽刺味道的是,奥巴马在竞选总统期间曾经批评过类似的项目,但就在他出任美国总统后,这些电子监控项目卷土重来。而且,“恒星风”由一变四,变成:“大道”、“船坞”、“核子”及“棱镜”,NSA收集范围全面拓展至整个现代电讯,并且取得了异乎寻常的高速发展,同时,美国与情报和监视相关的法规和监视行为已经从针对具体的嫌疑人,转向了系统化的大规模信息收集行为。 从哪里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政府自然想到了如日中天的科技巨头。但是,如果得不到相应企业的主动配合,FBI和NSA就很难打开“后门”。咋办?美国政府心生一计,立法伺候。为了获取网络巨头内部的数据流,让有关执法机构调取他们想要的任何数据,2008年,美国国会向司法部授权,允许其通过外国情报监视法院发布密令,强制不愿配合的企业“遵守命令”。 网络透明化的推动者:NSA 网络透明化的努力,仅仅依靠国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美国与私营组织进行了广泛合作,从科技巨头到新兴公司,均成美国政府的座上客,统统被政府纳入合作视野之内。《第五空间战略——大国间的网络博弈》记载了一个故事,2010月1月7日晚,希拉里在国务院举行了一场小型晚宴,请来的是硅谷十大巨头,这次会议始终处于保密状态。 美国媒体过了半个多月,才发了豆腐块大的小消息,但对晚宴讨论的内容却守口如瓶。参会者贾森·利伯曼后来写了一个文章,曝光了会议内容。原来这天晚上,希拉里和硅谷巨头主要讨论了如何利用高科技为外交和国家发展目标服务的问题。 国务院高官和硅谷巨头达成了6点共识,其中一点是构建更好的政府与私营公司之间的伙伴关系,让新兴公司可以更容易、更有效率地将他们的创意介绍给美国政府。 按照斯诺登透露的情况,我们还知道了一个网络透明化的重要的执行机构,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正是这个部门推动了美国电子监控的走向。NSA现有雇员3万多人(规模跟谷歌相当),其中,设有一个秘密部门,名为“定制入口行动办公室”(TAO),部门超1000人,TAO下属还有一个独立部门,称作“电信网络技术部门”(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Technologies Branch),该部门开发的技术可以让TAO黑客神不知鬼不觉的接入目标电脑系统和电信网络,而绝对不会被对方所察觉,真可谓踏雪无痕来去无踪。与此同时,TAO下属“任务基础设施技术部门”(Mission Infrastructure Technologies Branch)则负责开发和生产敏感的电脑和通信监控硬件,以及维护保证相关行动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据斯诺登介绍,TAO过去近15年中一直从事侵入中国境内电脑和通讯系统的网络攻击,借此获取有关中国的有价值情报)。 NSA监控本质是什么?即大数据监控。NSA实现了大规模监控和大范围监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