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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守住互联网出行的安全底线(3)

有了事前的安全准入门槛,还需要建立事中检查和监管机制。网约车、顺风车的实时运营信息应当接入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也有义务进行事中检查和监管。

在此基础上,立法设定平台的治理义务,建立人、车、证的随机抽检制度,对受到安全投诉的网约车司机、合乘提供者实行账户临时封禁、重点监管,对查证属实的永久封禁。“套牌车”、“冒用名司机”使运营逸脱监管,增加了安全隐患;受到安全投诉的司机,则潜伏着祸患,不及时加以处理,势必危及乘客人身安全。郑州空姐遇害的作案司机冒用了其父亲的名义注册,温州少女遇害的作案司机对车牌进行了变造,这两人在作案前都受到过安全投诉而没有得到平台企业的及时处理。

网约车、顺风车运营平台公司,对运营合法合规负有主体义务,也有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临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人车合影”及三证合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照片,是有效的平台治理措施,能够提升网约车、顺风车合法合规运营的水平。平台的“临检”可以根据“套牌车”疑似级别、驾驶员被投诉情况、新驾驶员和未能通过审核的实际驾驶员等进行,既有精准性,又有合理性,能够较好地平衡了安全保障和驾驶员义务。与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检查相比,平台在合规的基础上的自我监管措施,可以常态化,而且成本相对较低。

尽管如此,始终会有临时起意的犯罪,此时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至关重要。一是要在顺风车APP的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按钮,直接实时对接公安机关接处警平台。也可以考虑在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顺丰车等提供运输服务车辆的车厢内设置物理按钮,这既能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也能够有效抑制犯意。

二是设定平台接用户及其亲友紧急安全求助时的报警义务和合作处置义务。变公安机关求着平台企业获取信息为平台企业主动提供信息,不能再在常规刑事案件侦查的程序中贻误救人的时机了。从警方公布的温州女孩遇害案情看,作案的司机先后实施了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作案时间较长,如果有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尚有一线生机。也无须担心虚假安全求助,因为完全有相应的措施处理。

此外,公安机关的传统办案程序、接处警方式,也需要结合新的经济、社会活动方式、针对所面临的新的安全挑战进行及时的改革。目前,社交媒体语音、视频报警,已经在一些城市开通,应当抓紧扩大适用范围。

还有,在顺风车车厢内设置声控摄像头;配置并接入车辆的GPS,而不只是依赖于司机或乘客的手机定位确定行车轨迹;设置偏离预定路线预警机制;要求顺风车提供者披露性别,由女性乘客选择……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安全措施。

有人说,看来只有期待无人驾驶汽车,交通出行中的强奸、杀人案件才能彻底解决。但是,到了那一天,又会有新的安全问题,例如网络安全而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只要创新不停止,安全问题就不会终结,只是会改变形态。

还有人问,既然“顺风车”存在这么大的BUG,为何不永久封禁?对此,有人会说,不能“因噎废食”。的确如此。但是,如果噎死了人,一直噎死人,那么就需要分析清楚,到底是“食物”的问题,还是“食道”的问题!

安全的风险所在厘清,应对之策有效,运营才能继续。因为,若安全无保障,则创新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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