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虚拟商品卖家骗买家 二手交易平台上欺诈行为如此多(2)
时间:2024-01-31 06: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无独有偶,今年1月,黑龙江鸡西的王女士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一件“虚拟交易电子卡”的商品,标注售价480元,“我看到买家拍下商品后,一时疏忽没看清还未付款,就把卡密发过去了,等我发现自己看错了后,消息显示已读不回,且买家并没有付款。”王女士气愤地说。 随后,王女士多次催促买家付款,均未收到回复,一直显示“已读”,“我催了好几次,说要举报他时,直接被拉黑了”。王女士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被套路了。 王女士多次联系平台客服投诉这名买家,并要求客服提供买家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一直表示“在解决问题,请耐心等候”,但就是不提供联系方式。 买家恶意退换商品 卖家申诉维权无果 除了电子卡交易骗局外,商品被恶意退换是二手交易平台上的又一大“坑”。 河南信阳的瑶雯去年5月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架了一支口红,没想到刚发布就有人拍下了商品,为此瑶雯还感到一丝的幸运。“我仔细给对方拍了商品的内外包装还有口红的细节图,想让对方放心,没想到被恶意退货,并且退回来的是另一款口红。”瑶雯说。 原来,买家收货时以口红破损为由拒收了商品,平台根据买家上传的凭证允许买家拒收货物。于是,瑶雯赶紧联系平台客服,上传了口红型号不一致的凭证,但是客服以买家拒收了商品判定买家没有责任,瑶雯的申诉遭到平台拒绝。 买家拒收口红以后订单自动关闭,无法通过平台内“小法庭”进一步处理。 瑶雯口中的“小法庭”是该二手交易平台为买卖双方设置的纠纷处理机制,双方上传凭证来由其他用户裁定。“小法庭”作为给买卖双方裁决的主要方式,平台将案件的判断权交到了系统随机翻牌的数位评审员手中,由评审员为买卖双方投票,谁能率先获得9票支持,就能在这场纠纷中胜出,败者则为信任“破产”,但瑶雯此时已经无法利用“小法庭”来为自己争取权益。 “即使上传了凭证,也无济于事。”瑶雯长叹了一口气,补充道,“被换货帖子发出来后就有一个人联系到我,说遇到了同一个买家,还是同样的步骤被换货,被恶意换货后平台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感觉平台机制是助长骗子的‘士气’。” 广西柳州的许先生也遭遇了被买家恶意退换货的情况,他也认为平台的机制无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许先生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了自己的闲置手机,买家拿到手机后,以手机不能开机和破损严重为由向许先生发出退货退款的申请,许先生为此感到不解,“我当时拍了许多细节视频,也让对方确认了手机的状态和包装,但等对方拿到手后手机就无法开机,而且破损的地方与我出售的手机不太一样,我的手机带有钢化膜,对方的视频中手机则没有。” 为此,许先生拒绝了对方的申请,而买家选择开启“小法庭”处理。 “当时我们都上传了凭证,最后‘小法庭’以我比对方赢一票判定我胜诉。”许先生向记者解释道,正当他以为这件事要到此结束时,买家又向平台发起了申诉,随后平台要求许先生上传物流公司的红章证明,证明前后的手机是不一样的。 记者询问,为什么“小法庭”赢了之后,对方还可以继续申诉,许先生解释说:“在争议发生后,用户可以在平台上描述问题,并将争议提交到‘小法庭’。在‘开庭’前的72小时内,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接下来就是17名评审员投票,先得到9人投票支持的一方将取得胜利。但如果相差4票以内可以继续找客服申诉,而我就是在第二次申诉中失败了。” 许先生感到不解:“平台要求的红章证明我自己已经上传,但平台却因为联系到快递时,快递说了‘不确定’就判定我需要承担责任,而从未要求买家出具红章证明。” 许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已经整理好凭证准备报警,但因为自己没有买家的信息,因此报警大概率不能立案。 如未尽到审查义务 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受访专家表示,平台标准不统一,提示不准确,以第三方交易为由未对诈骗账号采取任何措施,种种迹象都显示出当前一些二手交易平台还存在着大量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纠正仍需明确的法律规制和严格的市场监管,当然平台优化机制是最重要的一步。 卖家在二手交易平台上被买家引诱到第三方平台购买电子卡后,又被盗窃电子卡,平台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二手交易平台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家的资质资格应履行必要的审核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商家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必要的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