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检测|网络安全服务|网络安全扫描-香港墨客投资移动版

主页 > 业界资讯 > Routers配置

上海:推动股权投资要素集聚,进一步优化本市股权投资机构空间布局(3)

(二十)推进创业投资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对接落实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税收优惠政策,对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区对经认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结合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和退出后再投资情况,给予其个人合伙人阶梯绩效奖补等政策支持。

(二十一)开展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对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区对经认定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结合其投资期限和退出后再投资情况,给予阶梯绩效奖补等政策支持。

(二十二)提升税收优惠政策便利度。加大对创业投资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证监、发展改革部门创业投资企业登记备案信息与税务部门的共享机制,做好政策精准推送,简化申请程序,协助创业投资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和税务主管部门核算方式备案,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

七、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

(二十三)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依托实施全面注册制及境外上市备案新规,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

(二十四)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支持合格股权投资机构发行5—10年中长期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推动科创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募资提供支持,拓展中长期资金来源。

(二十五)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新。支持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股权投资机构募资、投资,开发相适应的服务和产品。推动开展投贷联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综合金融支持力度。依托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认股权试点,建设确权、登记、托管、结算、估值、转让、行权等综合服务平台。

(二十六)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参与QFLP试点的管理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三者之一满足经营、管理或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相关产业5年经验等条件的,支持其在中基协登记。推动QFLP试点创新,拓展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优化试点申请和变更流程,便利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大学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试点投资实体企业。

八、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

(二十七)加强股权投资集聚区综合服务。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搭建综合服务等功能性平台,加强对股权投资机构租购房、被投项目落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

(二十八)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高专业能力。股权投资集聚区协同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供财务、法律、风控、上市、技术等专业培训服务,提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投资退出、合规运作、企业培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二十九)强化行业发展统筹协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上海证监局等部门建立本市股权投资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对股权投资行业发展中面临的系统性、跨部门问题加强协调支持和服务供给,对股权投资集聚区招商引资、综合服务、政策配套、风险防范等开展动态跟踪和综合评价。建立完善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根据市场数据、行业诉求、产业动向等进行研判分析。

(三十)加强重点机构和专业人才服务。对国内外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一对一”服务机制,加大定向服务力度。按照《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充分运用本市梯度化引进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专业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理居住证等予以支持。

九、加强行业社会组织建设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