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5)
时间:2023-11-26 20:3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網絡安全監管“九龍治水”現象仍然存在,權責不清、各自為戰、執法推諉、效率低下等問題尚未有效解決,法律賦予網信部門的統籌協調職能履行不夠順暢。一些地方網絡信息安全多頭管理問題比較突出,但在發生信息泄露、濫用用戶個人信息等信息安全事件后,用戶又經常遇到投訴無門、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問題。“萬人調查報告”顯示,有18.9%的受訪者反映,在遇到網絡安全問題后,他們不知該向哪個部門舉報和投訴,即使舉報了也往往不予處理或者沒有結果。參加座談的多數網絡運營單位反映,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不同執法部門對同一單位、同一事項重復檢查且檢查標准不一等問題,不同法律實施主管機關採集的數據還不能實現“互聯互通”,經常給網絡運營商增加額外負擔。不少人認為,如果不能合理定位,准確厘清部門之間的職責,等級保護制度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落實過程中也會產生執法不協調問題。另外,檢查發現,城市軌道交通控制系統等工控系統網絡安全管理責任邊界不清,運營單位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制存在困難﹔通信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執法力量與當前網絡安全事件頻發多發的嚴峻形勢不相適應。 (六)網絡安全法配套法規有待完善 不少單位反映,作為網絡安全管理方面的基礎性法律,網絡安全法不少內容還只是原則性規定,真正“落地”還有賴於配套制度的完善。比如,網絡安全法雖然對數據安全和利用作了規定,但現實中數據運用比較復雜,數據脫敏標准、企業間數據共享規則等,仍然需要有關法規規章予以明確﹔網絡安全法僅明確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數據出境需進行評估,但其他網絡運營者掌握的重要數據出境是否進行安全評估,尚待進一步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是網絡安全法一項重要制度,但對於什麼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的標准和程序等,目前認識尚不一致,需要配套法規予以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如何進行年度檢測評估、網絡運營者和管理部門如何統一發布網絡安全預警信息、如何扶持網絡安全自主知識產權等,也有待於配套法規規章予以明確。 (七)網絡安全人才短缺 參與調查的10370人中,有超過69%的受訪者認為,所在單位或者熟悉的人中,能夠熟練從事網絡安全防護的專業技術人才較少,無法滿足現實需要,其中有21.6%的受訪者認為所在單位基本上無人熟悉網絡安全防護技術。從檢查的情況看,不管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相對落后地區,網絡安全技術人才都比較匱乏,現有的網絡運營單位技術人才多側重於系統使用、操作維護,對網絡安全風險的監控、應急處置和綜合防護能力不足,難以適應保障網絡安全的需要。有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業務系統雖然安裝了防護系統,但由於缺乏高水平的安全技術人才,不能對安全軟件進行升級和打補丁,從而使網絡安全防護產品難以有效發揮作用。不少政府門戶網站沒有專門的網絡安全技術人才,網站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系統的網絡安全技能培訓。另外,網絡安全主管部門專業人才也明顯不足。受到編制、職務、薪資等因素制約,許多地方網信、公安、通信管理、工信等單位往往招不到或留不住專業技術人才,一線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技能難以勝任網絡運行安全常態化監管執法職責。 四、幾點建議 根據檢查情況,檢查組對進一步貫徹實施“一法一決定”提出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對網絡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在信息時代,網絡空間已經成為繼陸地、海洋、天空、外層空間之外,人類活動的第五空間,成為國家利益的新邊疆和世界各主要國家戰略博弈的新領域,網絡安全對國家安全牽一發而動全身,已成為基礎性、全局性的國家安全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網絡安全等非傳統安全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之一,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加強國家安全能力建設。要進一步深化對新形勢下加強網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貫徹落實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緊迫感和自覺性。法律實施主管機關和其他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對網絡安全法的宣傳培訓力度,不僅讓廣大網絡運營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單位的相關人員能夠熟知法律內容,還要以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讓廣大公眾認識到網絡安全與自身的密切關系,增強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 (二)正確處理安全和發展的關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