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全面建设美丽中卫(4)
时间:2023-10-03 08: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及时进行环保信息公开。出台了《中卫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者保密并给予奖励,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媒体和群众公布,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采取邀请媒体参加环保誓师大会、组织实地采访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政府网站开辟环保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环保整治工作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培养环境执法队伍业务技能。先后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自治区有关法律专家对中卫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及全市重点企业进行了新《环保法》及解读文件专题讲座,共计举办涉及新《环保法》各类培训班30期(次),参加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分期分批组织环保系统干部职工80余人(次)参加国家、自治区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等培训班,对口学习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工业废水、固体废物处理技术等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抓能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中卫 中卫市建成了环境应急中心,建设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控制平台,主要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排放总量及污染物浓度等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自动监控。对具备条件的41家火电、化工、水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及污水处理厂,在其63个污染物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对不具备条件的29家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在其无组织烟气排放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对其烟气排放口实行视频监控。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均与中卫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控制平台联网,实施动态监管。 一是提升了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8个,其中:沙坡头区4个,中宁县3个,海原县1个。8个站点中5个城市环境空气站点,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6种污染物实施自动监测,并实时反映全市一区两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及沙坡头区旅游景区、老城区、新城区3个区域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余点位为工业园区及特色农村环境空气点位。 同时,建设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点位)6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3个。6个水环境断面中有3个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黄河干流中卫新墩水质自动站、黄河支流泉眼山水质自动站、香山湖水质自动站)。3个水质自动站可实施水温、pH、电导率、浊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等9参数连续监测,香山湖增测叶绿素,每天监测6次。黄河下河沿、清水河泉眼山、中卫市第一、第四排水沟、中宁北河子沟5个河流断面手工监测实施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六价铬等24项指标分析,每月监测1次。香山湖断面实施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透明度、叶绿素等26项指标分析,每月监测1次。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施总硬度、硫酸盐、氟化物等23项指标分析,每年开展1次39项全分析。沙坡头区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1次,中宁、海原县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两次,全年累计获取有效监测数据1.72万个。这些数据反映了中卫市辖区境内黄河干流、黄河支流、主要排水沟、重点湖泊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在沙坡头区布设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37个,其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109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5个。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实施昼间、夜间监测,主要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定期监测,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监测。 二是提升了全市环境质量公众服务能力。适时公开各类监测信息,不断强化环境质量监测服务。目前,每天将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在中卫市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播报;将一区两县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及沙坡头区背景区域(沙坡头消防站)、老城区(官桥站)、新城区(环保局站)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中卫市政府网站公布。按月将黄河下河沿断面、清水河泉眼山断面、中卫市第一、第四排水沟、中卫香山湖水质状况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备案。按季度将区域、道路交通及功能区测点声环境质量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总站上报、备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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