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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確網絡安全突發事件分級預警、應急辦法(3)

  發布預警信息時,應當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的影響范圍和造成的危害、應採取的防范措施、時限要求和發布機關等,並公布咨詢電話。面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可通過網站、短信、微信等多種形式。

  4.5預警響應

  4.5.1黃色、藍色預警響應

  發布黃色、藍色預警后,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關單位、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的監測﹔

  (2)組織有關單位、機構和人員加強事態跟蹤分析評估,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重要情況報部應急辦﹔

  (3)及時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詢電話,並對相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正確引導。

  4.5.2紅色、橙色預警響應

  發布紅色、橙色預警后,部應急辦除採取黃色、藍色預警響應措施外,還應當針對即將發生的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關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人員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2)組織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應急工作方案,協調調度各方資源,做好各項准備工作,重要情況報部領導小組﹔

  (3)組織有關單位加強對重要網絡、系統的網絡安全防護﹔

  (4)要求相關網絡安全專業機構、網絡安全企業進入待命狀態,針對預警信息研究制定應對方案,檢查應急設備、軟件工具等,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4.6預警解除

  部應急辦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發布預警后,應當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按照權限重新發布﹔經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風險已經解除的,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黃色、藍色預警后,應及時向部應急辦報告。

  5. 應急處置

  5.1響應分級

  公共互聯網網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I級、II級、III級、IV級,分別對應已經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件的應急響應。

  5.2先行處置

  公共互聯網網絡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在按照本預案規定立即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採取應急處置措施,盡最大努力恢復網絡和系統運行,盡可能減少對用戶和社會的影響,同時注意保存網絡攻擊、網絡入侵或網絡病毒的証據。

  5.3啟動響應

  I級響應根據國家有關決定或經部領導小組批准后啟動,由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

  II級響應由部應急辦決定啟動,由部應急辦統一指揮、協調。

  III級、IV級響應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決定啟動,並負責指揮、協調。

  啟動I級、II級響應后,部應急辦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向國家網絡安全應急辦公室等報告﹔部應急辦和相關單位進入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人員保持聯絡暢通,相關單位派員參加部應急辦工作﹔視情在部應急辦設立應急恢復、攻擊溯源、影響評估、信息發布、跨部門協調、國際協調等工作組。

  啟動III級、IV級響應后,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部應急辦。

  5.4事態跟蹤

  啟動I級、II級響應后,事發單位和網絡安全專業機構、網絡安全企業應當持續加強監測,跟蹤事態發展,檢查影響范圍,密切關注輿情,及時將事態發展變化、處置進展情況、相關輿情報部應急辦。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區域受影響情況,並及時報部應急辦。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互聯網企業立即了解自身網絡和系統受影響情況,並及時報部應急辦。

  啟動III級、IV級響應后,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組織相關單位加強事態跟蹤研判。

  5.5決策部署

  啟動I級、II級響應后,部領導小組或部應急辦緊急召開會議,聽取各相關方面情況匯報,研究緊急應對措施,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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