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四大险企前三季原保费超1.3万亿 专项产品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方案制定中(2)
时间:2018-10-24 06: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需要重视的是,近年来,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迅速,在过去五年间增长近20倍。随着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的增长,投诉亦较为突出,主要反映销售页面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拒赔理由不合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投诉险种主要集中在退货运费险、手机碎屏险、航班延误险、账户安全险等。 对于互联网保险的长远发展趋势,不少受访者都表示,互联网不能仅作为保险的销售渠道,更要发挥保险科技的优势,优化和改善保险用户的体验。众安保险董秘王敏表示:“保险科技行至中段,保险与科技加速深度融合,但科技作为一种手段,在推动保险业发展时要遵循市场的内在规律,在监管框架下规范经营。无论从监管导向,还是从保险科技发展的角度,其目的都是改善和提升用户的体验,包括运用科技手段帮助解决信息不对称、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行业问题。” 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资本市场调整之际,保险资金的运用备受关注。 10月19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具有仓位水平递增、以大盘蓝筹为主要标的、总体呈现净买入的特点,为资本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保险机构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优化投资者结构、稳定资本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负责人续称,作为监管机构,我们一直支持保险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操作,坚持审慎、稳健和价值投资,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对于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横琴人寿行政总监、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认为,通过设立专项产品来参与,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实际上是形成了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因为有资格设立的,大都是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资管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回避掉非理性投资以及浑水摸鱼的情形。 据悉,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发行,面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等标的,参与化解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将设定合理锁定期,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以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目前,监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并指导相关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