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印发《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4)
时间:2018-10-12 12: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三)严格考核,夯实治理责任。从2018年起,市政府执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的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考核制度,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等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治水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好转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予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附件: 1.延安市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2.延安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清单
3.延安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4.延安市城镇生活污染控制清单
5.延安市工业污染防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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