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新闻网 恩施州综合门户网站(2)
时间:2018-09-30 15:5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州始终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疗保险改革的长远目标。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改革,一手抓医保制度建设,一手抓医保参保扩面,一个多层次、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成并日臻完善,覆盖人群从城镇职工迅速扩大到城乡居民。截至今年8月,全州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67.8万人,城乡医保从制度全覆盖过渡到人群全覆盖,全民医保的格局已然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省首位。 如果说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那么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则是为劳动者撑起事故风险“保护伞”,是企事业单位平稳发展、劳动者安心工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按照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部署,我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2007年开始,我州率先探索施行以建筑业为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以产定费、项目参保、动态实名制管理”的恩施模式,2014年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并在全国强力推广实施。到2017年,全州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各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年近2000名工伤(亡)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待遇逐年提高,增进群众的幸福感 今年81岁的退休老人田秀元,于1992年12月在原州硫铁矿退休,当时每月的退休费和各项补贴共计238元,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相当拮据。继2005年首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经过“十四连调”后,目前田秀元每月能拿到养老金3462元,与退休时相比,已经增长了10多倍。 田秀元所享受的待遇,只是全州15.8万企业退休人员的缩影。截至今年8月,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四连调”,平均每次增幅近10%,调整后的人均养老金达到1643元/月;53.5万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人均55元/月增至85元/月,今年还将增加。 与此同时,我州在逐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过程中,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医疗保障水平。全州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居全省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域内就诊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居全省前列。 针对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偏高,部分参保患者因患大病致贫的问题,我州出台《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安排资金,建立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对城镇医保大额费用患者进行二次补偿;出台《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为参保居民购买大病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大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事社保工作30年的州社保局总会计师陈永胜,他的案头随时放着一本关于社会保险调待的笔记本,各类社会保险的文件记得密密麻麻,时间跨度达20年以上,虽然已经翻得破烂不堪,仍舍不得丢弃。对于全州社保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陈永胜感叹:“我州社会保险改革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全州社保人踏遍千山万水,探索创新千辛万苦,为民惠民千方百计,大力弘扬社保精神、代际传承社保家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链接: 恩施州社保四十年发展大事记 1985年4月,我州推行社会保险,险种仅限基本养老保险。 1987年9月,成立鄂西州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局(后改名为恩施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2000年成立恩施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4年1月,在原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基础上,合并组建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2009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2年7月5日,州政府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医疗保险细则》,对城镇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州、县市两级经办。 2013年初,“金保工程”社保核心平台在全州全面上线运行。 2017年6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成功接入国家平台,正式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2017年11月,我州1480家机关单位规范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养老保险上线经办。 2018年1月,我州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