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5)
时间:2018-09-27 07: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未每半年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的扣1分,员工不掌握岗位消防知识的每1人扣0.2分;未组织新进、转岗员工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的扣0.5分;相关演练培训记录、图片未留存的扣1分。 24 职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情况。(2分) 职工不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的,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疏散逃生的扣2分。 25 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情况。(2分) 未开展“三提示”宣传工作的扣1分;未按要求悬挂、张贴“三提示”宣传标语的扣0.5分。 26 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2分) 未制定预案的扣2分;未进行预案演练的扣2分;未定期演练的扣2分 第七项: 消防工 作报告 备案 (5分) 27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人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3分) 未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评估的扣3分;未定期对消防设施维保进行报告备案的,每次扣1分。 28 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2分) 未定期将评估报告备案的,每次扣2分。 总 分 备注 1、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为差; 2、总分为100分,单位得分90分及以上为好,70分~89分为一般,69分以下评为差; 3、评估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测试、资料查阅、网络查询、人员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