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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

  8月13日,环球网科技记者从工信部官网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以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工信部:组织开展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

  据了解,检查对象为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网络运行单位)建设与运营的网络和系统。重点是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基础设施、用户信息和网络数据收集、集中存储与处理的系统、企业门户网站和计费系统、域名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移动应用商店、移动应用程序及后台系统、公共云服务平台、公众无线局域网、公众视频监控摄像头等重点物联网平台、网约车信息服务平台、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战略目标,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防攻击、防病毒、防入侵、防篡改、防泄密为重点,加强网络安全检查,认清风险现状,排查漏洞隐患,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问题,强化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全面提升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网络运行单位)建设与运营的网络和系统。重点是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基础设施、用户信息和网络数据收集、集中存储与处理的系统、企业门户网站和计费系统、域名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移动应用商店、移动应用程序及后台系统、公共云服务平台、公众无线局域网、公众视频监控摄像头等重点物联网平台、网约车信息服务平台、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

  (二)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网络运行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电信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系列标准符合情况,可能存在的弱口令、中高危漏洞和其他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定级备案。各网络运行单位要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https://www.mii-aqfh.cn)对本单位所有正式上线运行的网络和系统进行定级备案或变更备案。

  (二)自查整改。各网络运行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本次检查重点,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逐一做好记录,能立即整改的,要边查边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落实。2018年9月31日前,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将本单位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当地通信管理局。

  (三)开展抽查。电信主管部门选取部分网络和系统,委托专业技术机构采取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测、远程渗透、代码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对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和专业公司网络和系统的检查分别按照《2018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2018年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分别作为2018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和专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依据。各地通信管理局除抽查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外,至少抽查当地十家以上增值电信企业,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部(网络安全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