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平:推行网络安全法,功夫在诗外(2)
时间:2018-03-06 19: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当然,在网络安全法的博弈中牵涉的不仅仅是商会,更有为其提供后台的诸国政府。作为驻外大使,自然有着保障本国商贸利益的职责,只不过在网络政策上,中国与许多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理念和角度,更加强了法律条款中的冲突。其中的核心分歧就在于我国的“网络主权”原则与西方所谓的“开放互联网”的治理理念有所冲突,前者强调了国家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后者则被很多西方企业信奉,认为在网络空间中举世皆准、不受束缚。 政治、国情等因素之外,美方为首的西方各国担忧一旦中国施行独立自主的网络政策,其高端互联网企业在中国的业务就将被本国企业排挤替代,服务贸易方面的优势便被削弱,总体的贸易逆差会更加严峻。同时,若各国均采用中国模式,对境内网络实施管制,全球互联网便可能会被国界分割得支离破碎,西方Facebook、谷歌等巨头就失去了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优势,而需迎面抗击当地的强劲对手。 中国的网络主权意义就在于奠定中国集中管理网络空间的法理。具有中国特色的是,中国互联网普遍要求采取实名制,以便对犯罪人员搜索定位。同时,网络安全法要求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及其他重要数据必须储存在中国境内,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一方面,这些措施有益于执法机关畅通及时地获取罪犯信息,另一方面,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今后不再需要经过美国服务器传输,暂时绕过了美国“棱镜门”相关机构的情报收集。 相较中美两国的立场,其实均根植于国家利益,在谈判上并没有特别大的妥协空间,至多只能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理念上存在着冲突,自然就容易导致误解与怀疑。对此需要澄清的是,网络主权并不代表独立自主、所有软硬件均由国产代替。考虑到中国还有不少核心技术需要得到突破,部分产业仍然依赖外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全盘国产化并不现实。另外科技领域日新月异,中国也需要使用国外最新的技术产品,在可预见的未来里还需要深度合作,共创未来。 分析完外方的情况与态度,让我们回眸中方。这次网络安全法的中外较量,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教训,其中选择三条: 首先,中国在坚持“网络主权”的同时,也更加需要主动对外沟通,通过向媒体放风的方式来掌握对我国法案的解释权。从效果上看,新华社等权威官媒发布的信息在外往往被贴上“政府口舌”的标签,暗指其背后有固定政治立场,宣传效果反而大打折扣。中方屡次召开的记者招待会,在商会的指责面前,也不免显得刻意和被动,以至于中方几次试图解释澄清,才得到部分外国媒体的理解和报道。总体来说,今后需要更加灵活的沟通和外交。 再者,随着中国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尤其是对当今互联网发展具有关键影响力的网络强国,中国的网络政策就不仅限于内政和安全领域,更深度涉及外交和经贸。至于网络安全法,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从措辞上看,都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今后在法案制定过程中,需要政府明确不必要的模糊,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最后,同期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先于网络安全法草案的颁布,从而普遍引发了外国公司的恐慌,为后者蒙上了一层阴影。银监会对“安全可控”标准做出的解释,又被误解成中国对外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外界的误解。有时候,把握好颁布新草案的顺序和宏观的政策环境如同田忌赛马,可能会至关重要。即使其顺序与内容都被立法议程敲定,也可以通过各类方式释放信息,先人一步,化解可能的误解。 这三条中无论是哪条,归根结底就是沟通。通则顺,闭则塞。沟通若是恰当,奈何外方如何误解和怀疑,都有化解的招数。希望在放下一个个怀疑后,中外双方能更加坦荡地交流,共建与对方的信任,中美关系也因此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