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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平:推行网络安全法,功夫在诗外

6月1日,万众瞩目的网络安全法终于正式落地执行。此次网络安全法立意深刻,致力于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用户个人信息。然而几经公示的法案,颁布实施之时却遇到了相当的外部阻力,原因究竟何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还是纯粹的沟通误解,其中值得推敲。

早自2015年7月草案颁布起,各国一直密切关注网络安全法修订的进展,继草案二稿与最终稿审定修改,各国驻华商会及领馆对法案均持怀疑态度,担忧政府会强迫外企将所有数据存储于中国境内,对公司跨境运营数据流通造成不便。同时,各国也试图迫使中方澄清“安全可信”标准和安全审查机制,以防这些措施成为阻碍外企、保护本地企业的贸易壁垒。

在这股怀疑的驱动下,在华外企抱团行动,通过各国商会和领馆不断主动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诉。去年1月,美、加、德、日四国及欧盟驻华大使向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提出了修改网络安全草案的请求。去年8月,各国商会联名上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达了对安全审查机制的担忧,并要求改善外企在华待遇。今年5月15日,就在网络安全法正式执行前的两周,又联名施压中央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和网信办,再度表达对数据本地化及安全审查方面的关切,并提出保证中国云计算市场对外开放等要求。

外企此举动机有两层,一层是出于进一步失去中国市场的恐惧,另一层是商会的自身利益。

近年来外国互联网企业在华的主导地位已经不再,竞争力每况日下,却日渐依赖广阔的中国市场,于是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当年大举来华的跨国企业往往受到总部掣肘,公司脱离客户需求水土不服,面临本土企业强力挑战时屡屡铩羽而归,即便是巨头市场份额也不断受到蚕食,随时面临失去中国市场。

韬平:推行网络安全法,功夫在诗外

此外,跨国科技企业在政府公关方面往往存在短板,总部下达的重大决策容易忽视中国政府立场(例如微软Windows XP系统取消更新),或是当地商业模式过度逐利,损害中国消费者利益,而遭政府处罚(如高通垄断案)。外企频频陷入公关危机,自然容易感到受到歧视。

再加上跨国企业中国区的高管上升空间有限,至多主管大中华区,无法在董事会层面取得关键多数。有着雄心壮志的本地人才于是纷纷跳槽中国企业,去寻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华外企因此容易遇到高管层面的招工荒,运营能力受限,也愈加脱离中国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中又输一筹。

在商会层面,各国驻华商会普遍采取会员制,向各大公司收取会费以支持组织运作。同时,商会向会员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其一大重要职能就是代表公司与中国政府交涉,争取最优惠的政策。作为一个有着自身利益的组织,商会需要解决各成员所担心的问题,并向其证明这年来一直在替成员谋取福利。面临政府法案中模棱两可的条款时,自然需要去争取更清晰明确的解释,若能将中方的解释澄清,理解为中方做出的妥协与退让,更利于向会员们交差和组织未来的扩展。

至于商会的抱团和吆喝,也实属经典招式,实在不足为怪。单单一个国家的商会,面对庞大强势的中国政府势单力薄,要想制造足够的压力,就必须拉帮结派,并运用媒体造势。各商会代表通过与媒体的紧密关系,向公众陈诉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先人一步掌握媒体叙事,形成对中方不利的国际舆论,并同时寻求本国政府支持,一致针对中方施压。中方若不未雨绸缪主动出击,就容易自始至终在谈判中处于被动。

就在网络安全法实施的前一日,网信办召开了记者招待会,针对西方两周前提出的各种质疑做出直接解答,同时宣布了数据本地化将推迟至2018年年底执行,其公开坦诚、灵活实在的态度值得敬佩。然而这似乎并没有得到西方媒体的认可,即便中方极力澄清,西方媒体的态度也早已坐实。随着时间推移,政府、智库、商会、媒体相互引用印象不断加深,即使中方再怎么努力解释反驳,对中国对外形象的影响也难以改变。

从这可以看出,中国在未来涉外法案的立法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其实际内容仔细研究琢磨,更需提升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软实力,熟练运用境外媒体发声,第一时间针对外界的质疑作出解释与反驳。例如这次网络安全法的媒体战,中方在西方舆论圈中普遍失声,若能更灵活地沟通周旋,各商会的单方面指责就不容易在国际上造成“中国正走向固步自封”的印象,也不会如此损伤外企对国内商业环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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