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低价营销不能突破产品质量安全和拒绝售(2)
时间:2018-08-23 01:3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二是网络交易环节众多,特别是在代购、海淘类的电子商务活动中,仅凭供货链路、报关文件等难以完全保障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为真品,建议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快递物流提供者的举证责任,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效助力。 (三)强化行政监管,加强对制假售假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惩处力度。一是强化各部门联合执法,加重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问责追究,提高行政处罚额度,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二是探索公示有关网络假冒伪劣行为的消费者投诉,建立平台售假售劣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和监管; 三是增加对网络假冒伪劣管理不力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明确一定期限的从业禁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对制售假冒伪劣者实行全行业从业禁入,并实施限制消费等措施。 四是推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的打假合作机制,由有关部门或机构牵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商标权益人或授权人等各方面参与,加强数据分析与报送、商品真假鉴定等方面的分工协作,构建具有权威性的、快速维权通道,强化源头打击和管控。 (四)强化社会共治,深化对网络假冒伪劣行为的社会监督。一是希望行业组织加强自律,通过制定标准、明确规则、培训检查、评议督促等方式,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推动互联网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各级消协组织要坚决依法履职,通过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工作,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密切与专家、律师、检测机构、新闻媒体的协作,揭露批评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消费者痛恨的行为,不断探索主动鉴定、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 三是中消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在日常消费中,要树立科学消费观念,主动履行消费责任,“选正品、重质量、拒假货”,自觉抵制网络假冒伪劣商品,消除其生存、泛滥的空间;要不为低价利诱,首选安全质量,保障消费品质;发现假冒伪劣行为,要及时举报、投诉,通过有效监督、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