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陈一天律师:为法而生 以个案正义追寻法治(3)
时间:2018-08-21 12: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从一系列针砭时弊的观点分享和看法中,我们看到了陈一天心系公众权益的胸襟与气魄。在一天易法网上,赫然写着“正道论是非,奕法辩曲直;慎思易狱讼,明辩见青天”二十个大字,它是陈一天律师信奉的道义与理念,更表达了坚持真理的决心与动力。 责任担当 继往开来 律师职业承载着很多希望与意义,从业路上总是充满荆棘。唯有保持赤子之心与精进勤奋,才能帮更多人通过法律的力量解决困境。 陈一天律师对法律职业的热爱是融于骨血的,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他身负多重社会身份,活跃在以法律专业助推法治发展的各个领域。“荣誉,都是责任,是对过去点滴的肯定,要敢于担当,才能走得更远。”“荣誉越多,责任越重,于我是肯定,也是勉励和鞭策。”陈一天律师如是说。 陈一天律师是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陈一天律师已连续三年担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的首席法律顾问,同时,他也是广州市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广东房产频道等公众媒体的法律顾问;他是现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他是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广东省社会工作学会及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理事;同时,又是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诉讼法学会、广东省仲裁法研究会会员。 在精于司法实务操作之余,也已经从事法学研究12年。他全程参与了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人大主持的广东省未成年人犯罪调研项目、并参与起草了《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2007);他参与了由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持的《广东省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研究》、《廉政风险防控的法律对策》等重大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他全程参与了由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委托的《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广州市农林局委托的《广州市生猪屠宰与生猪制品流通管理条例》的立法活动;并全程参与了佛山南海里水镇农村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改革与规划项目。 陈一天律师曾先后对全国人大的《民事诉讼法(征求意见稿)》、《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国务院拟定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住建部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消防条例》、《广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立法活动提交书面意见。 其撰写的《群体性事件预防研究》、《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研究》、《中国刑事政策的变迁》、《从国有财产的“神圣”到市场主体的“平等”——兼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家庭教育立法势在必行》、《三大规定是破解“执行难”的重大突破》、《发力供给侧要求法院审判工作更专更精》、《刑事侦查权与监察调查权边界考》、《破除影响仲裁公信力瓶颈的思考——立足仲裁自身特点谈仲裁公信力的构建》等20余篇文章先后在学术研讨会、学术期刊、报纸上刊载,他的个人学术专著《刑事证据程序控制论》(31万字)已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不仅如此, 利用业余时间,陈一天还兼任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烦事有得倾》、《律师教路》、《法案真相》、广州影视频道《真情追踪》栏目评论嘉宾、特约律师,南方经济频道TVS1《消费者报告》及《经视报告》栏目特邀律师;在广东房产频道推出的40期“以案说法”专栏中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一重重荣誉之下,陈一天律师十分低调。他称自己为“小律师”,并表示“百姓无小事”,这些年他服务的对象从农民工、企业主、富商、官员到老百姓,跨越多个行业,用陈一天律师的话说“律师应当是社会活动家,能上能下,可左可右,为维护权益与解决危难出谋划策;律师应当是社会润滑剂,消弭纠纷、定争止讼,为社会与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绝知此事要躬行,执着前路赤子情。“因为有梦想,所以不惧远方”。面对未来,陈一天律师斗志昂扬,迎接挑战,他一直淡定而从容。不忘初心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理想信念的坚定与坚持、是将个案公正作为探寻法治路径的律者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