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陈一天律师:为法而生 以个案正义追寻法治(2)
时间:2018-08-21 12: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公平正义无专属,任何人都有可能存在冤屈,法律又不能自己识别公平正义,所以,冤屈必须展示,正义必须伸张!而这就是我们律师的工作。”陈一天认真的说道。 要想成为一名好律师,不仅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还应当有敏锐的法律思维方式,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甚至这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者的必然要求。从业多年,陈一天律师一直是智勇多谋式的人物。他深入复杂案件,抽丝剥茧寻找蛛丝马迹,迅速抓住问题的症结,一语道破解决方案。他保持平凡的心态,却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陈一天律师代理过的很多案件成了为人称道的经典,比如: 中铁隧道局一处某公司农民工赵某军工伤高位截瘫案,陈一天律师通过谈判为当事人取得125万元赔偿,未诉而屈人之兵; 深圳渔民唐某、陈某诉宝安区政府、宝安区环保局、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行政赔偿案,在委托人民事诉讼案件败诉判决生效2年后,突破常规诉讼时效的限制为委托人“起死回生”拿回巨额赔偿案; 女开发商佟某状告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政府案土地转让合同违约2.4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为此明确政府行政首长的口头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 山东博发油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2亿案无罪辩护词,在全国律师行业掀起热烈讨论; 杨某虎醉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提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有效刹车距离可以减轻犯罪人刑事责任; 广州伊丽莎白妇产医院被20余人打砸寻衅滋事案,其中5人被取保候审、一人轻判; 广东河源某村委会主任宋某平被指控贪污4000万元,最终定罪金额仅60万等等。 在一天易法网中,陈列了大量陈一天团队经手的案例集,涉及民商事、刑事诸多领域,丰富的办案手记、通俗易懂的以案说法,还有逻辑严密的代理词、诉状、刑事辩护词、媒体采访集等,彰显了陈一天的业务素养和执业典范,在歌颂正义、追求公平的道路上闪耀出动人光辉。 公知良心 意在法治 执业12年,置身于法官与当事人之间,陈一天自成体系。他不畏艰难、不惧挑战,尊重客观证据,立足案件事实,始终坚持严肃、严谨与专业、敬业,用严谨的逻辑、缜密的思维默默的服务着委托人。 众所周知,民商事案件繁琐且杂乱,关乎人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但陈一天律师从未不敷衍,不管多小的案件都认真对待,细致入微,他的敬业之心也让其在专业技能方面收获颇丰。用陈一天律师自己的话说“只要我接受委托的案件,就是我的责任,我不会因为案件的大小、费用的多少而区别对待,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全力以赴,为的只是不给自己留有遗憾。” 在作客资讯媒体、知识讲座、律师培训等工作中,陈一天律师经常分享真知灼见,将自己办案的经验毫无保留的分享给大家,可谓干货满满,总能让人有所收益。 陈一天律师还是媒体记者们争相采访的对象,他常年就社会热点问题接受包括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凤凰网、大粤网、腾讯网、人民网、法制日报、正义网、检察日报、经济日报、北京信报等一线媒体的采访,并在采访中探讨热点案件,传播法律知识。他针对大家关注的社会热点,从法律角度予以剖析,鼓励民众拨开迷雾看本质,以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平息争端、化解矛盾、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如,针对许多顾客遭遇的“免费美容”套路,陈一天提醒大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并通过工商行政管理、物价行政管理等部门反映或维权;针对预付款消费问题,建议通过立法予以规范,以商业保险、风险基金池的方式保障消费者权益;针对议论纷纷的“恐怖童谣”图书事件,陈一天提出“明确要求对含有不适宜未成年人内容的出版物进行明确标识,明确禁止销售有该标注的出版物给未成年人”的解决思路;面对市场中存在虚假宣传、要求缴纳高额学费先培训后承诺包办工作的教育培训类投诉情况,陈一天呼吁行业加强监督管理,还支持大家报警投诉。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交易平台漏洞蹿取非法获利的事件,陈一天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大家认识到法律责任与义务;如今直播业发展飞速,坊间出现很多未成年人当主播的现象,陈一天从法律角度阐明释义,提出了“国家以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形式,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直播平台账号以及以网络主播的身份进行网络直播”的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