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交警(2)
时间:2018-08-05 10: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专业运输单位在六个月内两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 (二)机动车累计有一百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所有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告知后仍未及时处理的; (三)因实施妨碍交通民警执勤执法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 (四)因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五)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被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七)一年内有五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八)其他应当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情形。 体验式处罚手段运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超过三十分钟的,可以免于罚款处罚: (一)行人通过设置有交通信号的路口,不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处二十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三十元罚款; (三)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二十元罚款; (四)乘坐摩托车不按规定戴摩托车专用安全头盔或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的,处二十元罚款; (五)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处五十元罚款。 《办法》的实施,不仅将迎来上饶交警依法治理水平的提升,也将映射出一个城市良治、善治、法治的进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