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3)
时间:2024-04-17 02: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 点击:次
建立覆盖全市的眼健康工作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世界青光眼周等健康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眼病防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眼病防治健康教育,在社区、学校针对不同重点人群开展健康大课堂活动,运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眼健康知识,增强公众眼病防治意识,提高白内障、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青光眼、黄斑变性、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知识的知晓度。 (二)开展各层次人员培训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科学利用市级防盲技术指导组和眼科专业学协会的专业优势,调动眼科专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分级分类对眼病防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基层眼科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眼病防治适宜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对眼病防治措施开展卫生经济学研究。 (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1.鼓励市三级医院眼科、眼科医院与区级综合医院眼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体,特别是要在医联体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纵向合作,提升眼科诊疗和眼健康服务整体水平。 2.大力推动区域眼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其作为基层眼科医疗服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提高常见眼病诊治与急诊处理能力,落实眼病分级诊疗。 3.加强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眼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基层眼病防治工作模式,将初级眼保健服务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4.加强眼科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眼病防治机构、低视力康复机构的沟通协作,建立医、防、康复相结合的合作机制。 (四)保证重点眼病防治效果 1.继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作,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提高白内障手术数量和覆盖率,完善白内障手术质量评价和术后随访制度。 2.和市教委共同落实《北京市中小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规划(2016年—2020年)》,大力倡导儿童和青少年的科学用眼,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以2015—2016学年度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为基线,控制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的上升趋势。 3.以分级诊疗制度为基础,探索建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早期筛查、诊断、转诊与治疗的有效模式。加大视网膜病变特别是糖尿病视网膜病的防治力度,加强眼科与内分泌科的合作筛查与诊疗,进一步提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的规范化水平。 4.继续加强对眼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防治相关知识培训,推广应用《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诊断与治疗水平。 5.巩固消除致盲性沙眼的成果,防止沙眼流行复燃。 6.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老年人、0-6岁儿童视力检查工作。 7.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低视力门诊服务,有条件的医院要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建立眼科医疗机构与低视力康复机构的合作、转诊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眼病防治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探索建立眼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