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征求进一步优化电网建设审批流程工作方案意见(2)
时间:2024-03-29 06: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十)优化用林审批流程。电网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可与永久使用林地手续同步办理。有审核审批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提出的使用林地申请,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按照规定需要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建设项目,下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电网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对涉及秦岭生态环境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的电网项目,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开工前由项目单位向市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方案及环评批复文件,市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商市秦巴办及市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市林业局(秦巴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并联审批流程。电网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河道通航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勘探及影响评价、使用林地许可、防洪影响评价类、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依项目单位申请实行并联审批,各项审批不得以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文物工作协同。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电网项目的支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积极指导来询的项目单位优化工程选址选线,组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依法依规吸纳、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提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区域进行考古调查评估、勘探,发现地下埋藏文物的,合理加快开展必要的考古发掘。文物行政部门应根据基建考古成果,15个工作日内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占路、占绿、用水报装手续。电网项目取得核准批复后,项目单位可凭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办理临时占路、导行、临时占绿、用水、排水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明确补偿费用标准。市政府应出台本行政区域内电网项目所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原则上参照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相关补偿标准执行。电网项目所涉特殊事项补偿费用标准未明确的,依法依规协商确定。电网项目补偿费用专款专用,应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偿单位或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市政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优化电网项目单位工作流程。电网项目单位应压减开工准备时间,原则上变电站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进场施工。电网项目单位应明确电网迁改工作原则和技术经济标准,原则上在收到地方政府提出的电网迁改诉求后一周内给予回复。鼓励采用“土建先行”“变电站联建”“预制舱式变电站”等建设模式,优化中心城区变电站选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严格明确审批所需材料范围。市级有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要求,不得擅自扩大审批内容与附件。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积极采用“容缺受理+承诺制”“绿色通道”等模式办理,推行即报即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汉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