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发布2024年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
时间:2024-03-29 06: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3月18日,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温住建发〔2024〕8号)。其中明确,推动建筑群微电网系统建设,促进建筑光伏电力在区域内的产用平衡。2024年,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41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71.1兆瓦。 此外,优化完善温州市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和运维监管。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建设发〔2024〕31号)工作要求,为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找差距、补短板、明方向、抓落实,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低碳发展,推动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稳妥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助力我市实施“强城行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 一、多措并举,确保新规见行见效 1.贯彻落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加快完成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实现全市域全覆盖。以新一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成果为重要抓手,坚持规划统领,强化源头管控,做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各环节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准确把握专项规划内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国有土地划拨或使用权出让阶段,严格落实规划条件,详细载明区域内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碳排放的建设要求。各建设、设计、图审、能评等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审批要求,加强在项目立项、方案、初步设计等各个阶段审查把关,确保绿色低碳建设要求落地落实。 2.协同打造绿色生态城区标杆。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要求,结合城市更新、未来社区等工作,联动推进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创建。聚焦新建城区和更新城区,紧紧围绕绿色、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城区所处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特色,对城区进行综合规划,加快推动由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社区、绿色城区、绿色城市发展。以城市更新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风貌整治提升、基础设施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载体,整合实施更新项目。 二、渐进发展,助推“好房子”到“好城区” 3.全面推进建筑向高质量转化。努力提供高品质建筑产品,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属性统一到“好房子”建设要求上来。推进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引导建设单位积极申报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认证。2024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9.7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示范4个。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证项目,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提升人居环境水平,降低能源资源消耗。2024年,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个。 4.扎实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建筑光伏发展。新建建筑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43号)要求,同步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既有建筑大力推进光伏系统建设,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率先垂范。有序推进多功能光伏立面建设,并与建筑幕墙、遮阳、外墙饰面等协同,统筹实现发电、采光、通风、遮阳、隔热等功能。协同推动光伏建筑构建化发展,加强“光伏瓦”“光伏栏杆”“光伏幕墙”等仿传统建筑构建的光伏构件应用。积极推动光伏能源中心建设,推动建筑群微电网系统建设,促进建筑光伏电力在区域内的产用平衡。2024年,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41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71.1兆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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