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2)
时间:2024-03-18 20: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4.4 业务应用层应包括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内部管理系统,资金结算接口、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系统接口、外联单位联网接口等。 4.4.1 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应按照行业统一要求建设,可采用云平台技术满足多渠道提供服务的要求。 4.4.2 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应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建设。 4.4.3 内部管理系统可包括行政执法支持、稽核审计、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电子档案、办公自动化(OA)、绩效考核等方面功能。 4.4.4 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5资金结算”的规定,通过全国统一的结算应用系统接口,实现与银行联网结算。 4.4.5 应按照行业统一标准接入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系统。 4.4.6 外部系统联网接口应实现与当地房产交易、产权产籍、质量监督、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资源共享。 4.5 应用支撑层应由应用中间件、业务服务组件平台、工作流管理平台、报表工具、商务智能工具、统一对外接入平台等组成。 4.5.1 应通过应用中间件支持应用系统的快速部署、实时发布。 4.5.2 应通过组件化设计和工作流管理平台实现功能组件复用和灵活配置,能够有效满足业务变化的需求。 4.5.3 应通过报表工具提供灵活的统计查询功能,满足日常管理、统计、查询相关的各类报表需求。 4.5.4 应通过商业智能工具,支持数据分析处理功能,满足辅助决策支持的功能需求。 4.5.5 应通过统一对外接入平台提供与外联单位的对接服务,包括外联渠道管理、联网协议管理、接入安全管理等。 4.6 数据资源层应包含管理数据库、生产交易数据库、历史生产交易数据库、综合服务数据库、查询数据库、数据仓库等。 4.7 基础设施层应包括主机系统(含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群集软件和系统监控软件)、存储系统(含备份软件)、网络系统、安全系统与容灾系统等。 4.8 应满足上级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 5 项目管理 5.1 项目管理应包括方案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三个阶段。 5.2 方案规划阶段 5.2.1 公积金中心应对既有信息系统进行客观评估,确定系统是重新建设还是升级改造,并开展可行性分析。 5.2.2 应根据系统重要性、业务发生量,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进行系统容量评估,配置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主机设备和存储容量,设备应优先选择国产品牌、技术成熟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密码设备产品须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要求(附录二)。自购设备应考虑通过集群或双机热备来实现高可用性和可靠性。优先考虑采用具备横向扩展能力集群部署方案,充分利用主机资源。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批次投入主机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5.2.3 应按照网络安全要求,合理规划业务网、服务网、外联网等网络;根据系统业务发生量,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评估网络建设需求,配置合适的网络带宽。 5.2.4 系统软件应选择成熟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推荐选择国产品牌。 5.2.5 应用软件应按照“4 技术架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5.2.6 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宜遵循《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进行安全规划设计。 5.2.7 公积金中心至少应建立数据级备份机制;有条件的可建设异地应用级容灾系统,支持远程数据容灾和应用快速切换。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经济性、集约化原则,可以在符合安全和保密等条件下,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数据容灾中心。 5.3 建设阶段 5.3.1 系统建设应将基础设施系统集成与信息系统开发和实施分开招标: 1 招标过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招标要求必须将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作为招标的条件之一。 2 为保障建设的质量与进度,可以引进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信息化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 5.3.2 系统实施阶段可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试运行、上线、验收环节: 1 需求分析阶段,应形成《业务功能需求说明书》和《技术需求说明书》《客户需求确认单》。 2 系统设计阶段,应形成《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