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依法履职,助力示范区建设
时间:2024-02-26 05: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广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自治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方向,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广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领袖嘱托,依法履职,通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既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做“润物细无声”的事情,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上体现人大担当。 察民情解民忧,助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八桂儿女一家亲,石榴花开美邕城。 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的蟠龙社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社区,常住人口2.7万余人,十多个民族群众在此安居乐业,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三成。 2023年12月14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蟠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详细了解社区如何围绕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六共”目标,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我把社区创新践行‘136’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一一向总书记进行了汇报。”蟠龙社区党委书记、蟠龙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人刘雁琳说,“总书记叮嘱我们要通过扎实的社区建设、有效的社区服务、丰富的社区活动,营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把民族团结搞得更好。” 为确保社区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去年以来,蟠龙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社区重点工作,将19名各级人大代表分别编入各小区微信群,扎实开展线上线下服务,为辖区各族群众解决劳动就业、子女上学等民生问题。 蟠龙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是广西各级人大代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个缩影。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创设了广西首个桂粤省际人大代表联络站,贺州市人大常委会与相邻的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永州市探索建立产业联创、生态联治、平安联建、文化联谊、信息共享的“四联一共享”省际人大代表履职联动机制,共同解决省际相邻地区各族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雷震介绍,广西各级人大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相联系,扎实开展人大民族工作,以群众为服务对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立良法促善治,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基石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芦笙和斗马,是融水苗族自治县的文化名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地面临着芦笙专用竹资源紧缺、斗马种源繁育滞后、芦笙和斗马文化缺乏深度艺术创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等现实问题。 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法治先行。2023年5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关于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的单行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涉民族工作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全区12个自治县制定单行条例实现了全覆盖,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介绍,广西涉民族工作地方立法、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的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民族地区发展的区情实际、关键节点和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用“小切口”做好立法、普法“大文章”。 崇左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特色,聚焦边疆地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地方立法实践展示厅打造“普法+研学+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模式的基层立法联系点。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夯实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区域协同机制,打造环“三省坡”区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不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