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24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3)
时间:2024-01-23 22: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十七)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等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政策资金直达快兑,进一步优化申报审核流程,加快资金兑现进度。完善各区人民政府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使用,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支持各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重点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基金参与市场化双币种基金,引导带动基金管理人将外资项目引入天津。 (十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积极宣传、精准推送税收政策,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办税渠道,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十九)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帮助外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一对一”指导帮助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实现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减免税货物提供商品归类指导服务,缩短企业归类预裁定办理时限。 (二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参与天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符合《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各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工作。 六、 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二十一)健全引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用好“投资中国”品牌,紧盯世界500强企业,聚焦欧美日韩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利用世界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双边会谈和投资促进活动。选聘市级招商顾问大使,明确管理考核激励方式和标准,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服务全市外资招商工作。推动市级外资招商智库建设,为招商引资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发挥新津经贸理事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持续深化新加坡和天津经贸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通过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用好外部渠道资源,加大对社会化招商激励力度,加快建立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引资机构、商协会、中介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灵活高效的外商投资促进协调联动机制。 (二十二)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为本市贸促机构和企业赴境外参展、开展经贸活动的必要出国(境)团组开辟绿色通道。强化商务交流活动等人员出入境需求保障力度,推动增加定期航线、航班。对服务市级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的来华人员,可容缺受理受邀外国人来华申请。实施新版《天津市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指南》,进一步简化申办材料,优化初审流程。 (二十三)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建立境外招商促进机制,支持本市有条件的区派员驻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常态化联系,制定本市外商投资环境及政策指引,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四)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依据外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区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考核评价,在注重规模、质量基础上,突出实际效益,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将外资招商财政效益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