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
时间:2024-01-05 03:2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供需对接、业务管理、数据分析、综合监管、智能预警监测等方面的应用。打造“智慧就餐”“养老地图” “智慧志愿服务”等养老服务应用场景,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 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基础兜底作用。政府投入资源或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 培育优质养老机构。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养老机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优先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持续提高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比例;培育优质示范性养老机构,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优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推动机构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落实养老服务税费减免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供热用气除外)、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优化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长短期托养、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康复辅具租赁等服务。落实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奖励,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监管。 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和定期巡诊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同时,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引导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兴办、连锁运营等方式,投入农村养老服务。加大农村老年人消费引导力度,农村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规定享受补贴。 此外,还将推动家庭照料和互助养老。将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失能老年人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鼓励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倡导邻里、亲友结对帮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扶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困难帮扶、精神慰藉、助餐送餐等服务。 调查 全市建成并运营助餐服务设施1242处服务老年人231万人次 《实施意见》对青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将让青岛市的老年人进一步享受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近年来,老年人吃饭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老年人一人用餐难牵动全家人的心。而针对老年人助餐补助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也给予了重点关切,此前青岛市各级民政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以海伦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托养区内入住的老年人,不会为一日三餐发愁,餐食由专门的营养师进行搭配,每餐都不一样。餐厅还会对外开放营业,菜品种类多,营养丰盛,深受周边居民欢迎。助老餐厅针对老年人,中午有13元和15元的套餐,在享受政府的各种补贴后,老人自己掏的钱并不多。据了解,针对老年人助餐补助标准,目前市北区实行“普惠+特惠”模式。对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餐补助4元。60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社区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就餐可享六五折优惠,70岁以上2-5级失能、失智老年人享叠加优惠。也就是说,优惠下来很多老年人自己只用交几元钱就能享受营养午餐。 青岛是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238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330家,备案床位数4.6万张,护理型床位数3.7万张;在138个街道建成14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813个社区(村)建成养老服务站,签约家庭养老床位3.6万张,累计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百万余次;建成并运营助餐服务设施1242处,服务老年人达231万人次,形成补贴优惠1216万元。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青岛市先后获评国务院养老服务督查激励城市、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相关工作成效获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