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行动方案: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3)
时间:2023-12-27 14: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10.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系统云化需求。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培育上云标杆企业,力争实现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省级每年遴选一批技术实力强,服务水平优的云资源云服务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发放5000万元上云服务券,引导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11.推动产业链协同转型和集群发展。深入实施“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关键环节主导企业和产业创新综合体的引领作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订单与员工共享。鼓励各地综合考虑本地产业集聚、行业发展和服务商分布等因素,探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2.强化工作统筹。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纳入全省数字经济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对各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各地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总结、推广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3.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将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作为企业培育的重要工作内容,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各地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总规模100亿元的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产品服务,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贷款,拓宽中小企业转型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湖北省分行,长江产业集团,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4.加强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支持数字化总承包商组织应用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帮助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支持数字化总承包商与样本企业等合作,为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提供现场跟班实训。(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15.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等要求,指导数字化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建设服务主体,从云、网、端、数据等维度加强安全保障体系设计,明确安全责任边界,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分置并行的创新服务模式,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和权益。(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