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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行动方案: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

3.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鼓励以城市为单位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省财政按照省级每个城市实施期3000万元补助标准统筹资金予以支持,到“十四五”末实现市(州)全覆盖。支持试点城市选择重点行业和相关中小企业,采取市场化手段公开遴选数字化服务商,支持数字化服务商为被改造企业提供诊断、咨询等服务,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4.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支持各类数字化服务商根据细分行业共性和企业个性需求,打造数字化改造“N+X”应用场景。“N”为细分行业基础数字化应用场景,可基本满足企业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建设的共性需求。“X”为企业个性化应用场景,满足企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需求,供应用企业自主选择。对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0个优秀应用场景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5.宣传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培育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标杆,组织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编发典型案例集。发布年度全省工业互联网标识、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十大优秀应用案例。定期召开试点示范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及时总结推介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优秀数字化总承包商、典型产品、解决方案、应用场景以及企业样本等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三)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

6.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梯次培育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和跨行业、跨领域(以下简称“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高水平“产业大脑”。省内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100万元。鼓励各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运营能力,开发符合湖北省情的云服务、云应用和定制化工业APP,为工业企业提供覆盖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诊断与预测、生产供应链管理、产品能耗管理、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等全流程服务,为中小企业打造低成本、低门槛、易部署的轻量级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7.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引进一批深耕行业、长期驻守的数字化服务商,支持数字化服务商通过优化人才结构、实施并购重组、创新商业模式等方式发展成为数字化总承包商。支持数字化工程人员创业,培育一批数字化工程领域的分包商、咨询公司、监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化服务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8.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每年省级遴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产品和解决方案,汇集形成满足行业共性需求和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的数字化转型“资源池”“工具箱”。遴选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质服务商,纳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严选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四)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生态。

9.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外部环境。积极争取国家数字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国家级研究院等平台载体落户湖北,争取国家在湖北布局“东数西数”一体化算力网络中部枢纽节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算力中心(武汉)。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武汉)顶级节点、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国家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加速推进5G独立组网(SA)在工业领域规模商用,力争“十四五”末,全省5G基站达到15万个。前瞻布局下一代互联网等前沿领域,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