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4)
时间:2023-11-30 02: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建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管领导共同抓,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全市统计事业发展重要工作来推动,同时将其纳入处室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制订实施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统计法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学习会等时机,通过全面系统学、多种形式学、结合实际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聚焦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带头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严格督促落实,提高统计法治水平。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树立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法规培训,督促学习党纪政纪法规,增强法纪观念,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发挥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作用,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依法依规决策,提升公信力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通读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五经普、业务培训、法治专题讲座、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借助法治宣传月、“9.20”、“12·4”和“12·8”等关键时点,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 (三)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以省统计督察反馈情况整改为契机,不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深化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常州市统计局组织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方案》要求,抓严抓实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鼓励支持统计执法人员参与省级、国家级统计执法培训和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丰富和积累统计执法经验,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办案技能。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严格标准,严密组织“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六)进一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统计政务领域信用建设,拓展企业统计信用承诺活动,组织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认定工作,提升统计信用产品运用效果,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健全完善。
常州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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