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3)
时间:2023-11-30 02: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五)严执法,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质效。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执法与普法紧密结合,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普法一并宣传,深入基层“送法入点”,面对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在统计执法检查期间,逐个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进行统计普法讲解,强化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依法规范开展统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上报打基础、创条件。二是着力提升专项治理行动效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照工作计划和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2023年市统计局共对133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或数据质量核查,共发现数据存在误差的企业12家,其中10家企业由检查核查人员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并责令企业在下一报告期修正到位;向1家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起到了“查处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威慑力。三是认真落实部门联合执法活动。按照市双随机联席办《关于印发常州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常双随机联席办〔2023〕2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统计信用红名单认定工作,积极同省发改委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精细计划、密切协作,顺利完成了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达到了实施一次行动、完成多项工作的目标。四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选拔年轻业务骨干作为统计执法人员培养对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参加执法业务培训,跟班参与执法检查实践,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后备力量选拔与培养。今年全市有4人通过了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全市执法队伍得到充实。2023年7月,出台《常州市统计局组织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方案》,从制度上把统计执法人员培养纳入机关统计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范畴,在促进统计法治人才储备的同时,带动统计干部良性循环,促进统计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氛围的有效形成。五是执法结果及时公开公示。按照规定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抽取结果及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录入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江苏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将处罚结果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六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参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法律文书式样,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案件讨论记录、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统计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严格按照常州市执法检查“三项制度”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执法工作。 (六)重诚信,持续加强统计信用建设。一是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工作。着力抓好《常州市统计信用承诺制度》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新增“四上”单位统计信用承诺工作,确保新增单位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和统计信用承诺同到位、齐落实。二是扎实做好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按照《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认定3家企业为年常州市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申请延续3家企业为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为充分发挥依法诚信统计提供正向榜样。三是积极应用统计信用产品。指导辖市(区)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工作,在本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对“红名单”企业严格落实免检政策,充分体现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调查对象的优越性。四是认真做好“十四五”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中期评估。按照市信用办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认真梳理相关材料,细致归纳总结,着力做好“十四五”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中期评估,撰写上报工作报告,完成系列业务工作。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员参与,并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