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3)
时间:2023-11-17 13:2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第十八条 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为“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后续可能开设的其他官方认证新媒体公众平台的信息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和维护“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后续可能开设的其他官方认证新媒体公众平台。 第四章 网络舆情管理 第十九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网络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四)双向互动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规范的网络舆情工作方法,快速受理网民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网络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二十条 网络舆情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监控收集。严格按照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网络舆情管理值班制度,实行岳阳市统计局网站编辑委员会成员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责任制。编辑委员会各成员(全局各科室)按照排定的顺序轮流承担网络舆情监控值班任务,每天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监控收集全市统计系统的重大网络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舆情动态,排查信息安全隐患,并且在舆情监控记录本上记录有关情况。具体的值班表,由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于每年年初编制并报编辑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审核确定。 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轮值科室和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共同实行24小时全覆盖值班。监控对象包括主要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大型论坛、微博、微信、网络问政等平台涉及全市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重大信息、热点信息。对有关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上报局党组,并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核实,报送舆情信息,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全局各专业科室也应及时掌握本专业信息的网络舆情,与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保持网络舆情信息共享。 (二)分析研判。健全网络舆情研判标准,根据网络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数据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上网前,有关责任科室要主动与信息中心(网站编辑部)进行沟通,共同做好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对信息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三)把握导向。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主动解读和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通过及时公开信息、主动发声、回应关切、澄清事实、疏导情绪等手段,力争在网络舆情进一步发展之前将其化解。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规范网络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公开通报网络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全局各科室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责,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的决策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公开回应。全局各科室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科室网络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网络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网络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涉及相关网络舆情的责任科室为网络舆情回应的牵头单位。如果拟发布的舆情回应信息涉及其他科室或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岳阳统计”微信公众号与外网的联动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 第五章 其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