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23-10-29 03: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七)深化服务型执法建设。探索服务型执法新领域,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压缩执法和服务时限,持续提高办事效率。广泛收集服务型执法意见,优化行政调整告知引导、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制度,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厅法规处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执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行政执法岗责手册,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厅执法局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将“首次不罚”“无主观故意不罚”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厅执法局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完善执法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案件在管辖、调查、处置以及处罚方面的纵向事权划分。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加强对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办、指导,实行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指定管辖、公开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案件移交、执法反馈等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处罚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优化调整执法队伍结构,切实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及时配备更新执法装备;加大推动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厅执法局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政研室、法规处、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高标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要求,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深化“一网通办”。深化拓展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细化办事指南,做到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同源管理、同步更新,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探索“四电”在交通出行中的社会化应用,扩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实现全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区域、种类全覆盖。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厅政研室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建设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二)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闭环工作机制。按照《河南省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交办案件,建立案件转办、调查处理、办结结果送达、结案等闭环管理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建立联动办案、会商研判机制,实现案件流程运转规范化。(厅法规处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三)构建高效多式联运体系。依托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公铁、铁水、空陆等重点领域“一单制”。探索推进铁路、港口、民航、船公司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厅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四)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开放门户功能。优化航空枢纽格局,推动基础设施、规则标准、人文交流的互联互通,打造制度性开放创新“中原特区”。积极推动综保区建设及扩区工作,加快智慧综保区建设,提升智慧化水平和通关效率。争取中国邮政航空第二基地落地。高起点规划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新址,打造世界级国际陆港、内陆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规划处、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