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2)
时间:2023-10-04 07: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九)完善商业步行街管理。支持鼓励各地主动探索创新商业步行街管理模式,完善商业步行街户外经营管理的配套政策,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提升城市商业活力。(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 (十)简化连锁便利店登记注册程序。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实行连锁便利店企业“一照多址”登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试行食品经营连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探索实行书报刊发行业务“总部审批、单店备案”制度。符合条件的连锁便利店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照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标准执行;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展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试点。(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药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烟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 (十一)完善社区文化、医疗、养老等生活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县级文化图书馆总馆分馆制,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改善城市老旧社区环境,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税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鼓励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乡镇(街道)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社区基金会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模式。(省民政厅负责) 六、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 (十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逐步推进通达自然村的村道路面硬化工作。提高农村光网、4G网络覆盖率,支持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用户资费,进一步提高自然村的光纤网络覆盖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农村物流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物流发展,构建以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布局。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深入实施“邮政在乡”工程,升级“快递下乡”工程,提升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厕所、购物商店、停车场、医疗站、垃圾站、旅游标识标牌、A级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打造“粤美乡村”旅游品牌。(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农产品流通 (十七)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数字农业营销模式,推广应用“互联网+”订单农业公益性平台。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等流通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快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省冷链物流网络布局。(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