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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莱》背后的历史真实(3)

《赛德克-巴莱》背后的历史真实(3)

影片中赛德克人反抗日本殖民者

  纱拉茂抗日事件

  发生于1920年9月间的纱拉茂抗日事件,并非如外传所说的──莫那鲁道趁纱拉茂地区的泰雅族部落壮士入山狩猎之际,率领本族勇士屠杀其妇孺。事实上,爆发“纱拉茂抗日事件”时,日警以其惯用的“以番制番、以夷制夷”之卑劣手段,唆使、煽动本德固达雅(雾社)群、都达、德路固、马斯多邦、马烈巴、万大等所有雾社地区(今南投县仁爱乡)泛泰雅族群的部落族人参与“讨伐”行动。自9月20日至来年(1921年)的10月间,轮番袭击“纱拉茂”地区部落的泰雅族人有15梯次之多。依当时的交通状况,雾社到梨山地区仅能翻山越岭徒步前往,且要通过属泰雅族领域的马斯多邦(今仁爱乡瑞发祥村)、马烈巴(今仁爱乡力行村),若不经日警的从中布局,其他族群是无法通过该地区的。因此,莫那鲁道绝对不可能率领本族勇士,恣意进出梨山纱拉茂地区妄杀其部落妇孺,更何况本族与纱拉茂地区的泰雅族几乎不曾往来;“纱拉茂抗日事件”之前,两族之间也不曾留下有争战的口传轶事。

  土布亚湾之役

  “雾社事件”爆发后,在日本人的唆使利诱下,都达群的族人开始协助日方进入山林搜索、猎杀赛德克族的起义战士。1930年11月10日,都达群总头目铁木-瓦力斯(Teymu Walis)率领56名族人,发现并尾随赛德克族12名战士,准备予以猎杀,于是双方在雾社东北方哈奔(Habun)溪上游的土布亚湾(Tbyawan)溪谷发生战斗。对战之际,铁木-瓦力斯阵亡。可以说,这是日本人“以番制番”之毒计所酿成的“兄弟对战”的战祸,而赛德克族战士完全是出于自卫。

《赛德克-巴莱》背后的历史真实(3)

  1930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雾社事件发生的次月,发表告民众书,其中提及雾社事件代表的是反抗帝国主义。

  第二次雾社事件

  日本文献资料上所谓的“第二次雾社事件”(亦称“集中营屠杀事件”),事实上还是日人“以夷制夷”狠毒阴谋的再得逞。略述如下:

  赛德克族起义战士经与日军警对战近50日,既遭受不人道的化武攻击之后,原计约1300人的起义六部落族人,余生者516人(日方诱降或逮捕者)分别被监禁于两处集中营,一处设于Drodux部落(今仁爱乡仁爱国中现址),另一处设于Sipo Suku部落(今仁爱乡春阳村境内台湾大学实验林),而美其名为“保护番”收容所。不幸的是,余生者陷落日警两手策略的操弄——他们右手安抚监禁于两处集中营的幸存者,左手却怂恿利诱都达族人袭击两处集中营。1931年4月25日约凌晨4点左右,都达族人兵分两路同时夜袭已解除武装的两处集中营的族人,两处集中营顿时成为人间炼狱。于“集中营”内遭到袭击的起义六部落幸存者,因无力(已解除武装)反击而在昏暗的夜里四散逃窜,大都避难至其他部落(含都达群)的亲戚家,但日方又将逃散的余生者由各部落押回,再次“收容”于今仁爱农会附近临时搭盖的帐篷内。

  所幸都达群与本德固达雅群,虽因族群猎区之争时有龃龉,但两群之间的通婚、往来从不间断,所以袭击两处“集中营”之际,他们有枪(刀)下留人是清流事件遗老们的感受。清流遗老温克成(Tado Walis)、傅阿有(Tiwas Pawan)及蔡茂琳(Pawan Nawi)等就表示:“Nasi ini lhaling ka seediq Toda ciida ge naka ta wada mthedu,kiya ta naq mtrai ma, seediq Todaka alang ta Boarung hii duri。汉译:若都达人当时真要赶尽杀绝的话,我们两处集中营的族人有可能全部遭害,还好我们双方一向有通婚之谊,而且我们的Boarung部落也是由Toda人所建立的。”事后,日方却对外声称为“本族群内部的冲突”,自恃可一手遮天以掩天下人之耳目,称“第二次雾社事件”;起义六部落的余生者经日方“保护”收容之措施后,由516人锐减至不足300人。

  “集中营屠杀事件”一夕之间震撼整个雾社地区,即刻引起同属德固达雅群的巴兰(Paran)及多岸(Tongan)部落族人之悲愤与骚动。若非当时日方在埔里及雾社地区驻扎有一定优势的兵力,以及巴兰和多岸两部落头目的忍辱负重,力劝族人相忍为族群的未来着想,否则我德固达雅群有可能会因而付出族群存亡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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