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2)
时间:2023-09-26 15:0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服务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截至2022年11月,我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13.67万件(其中政务4万件,户政9.67万件),发证业务2.4万件(其中政务1.68万件,户政0.72万件),咨询8.2万件,单个窗口日均业务量约40件,居全区之首;我街道辖区内25个社区政务综合窗口业务总量2.03万件,受理政务业务0.43万件,发证业务0.3万件,其他业务1.3万件。 (二)严格把握“减证”原则。为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粤司办〔2022〕258号),清理取消保留的证明事项。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等有关规定。二是成立街道领导干部挂点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建立一对一挂点服务机制;组建企业服务专员群,通过服务专员实现一对一政策宣讲,举办政策解读会、宣讲会。三是建立检查、巡查与企业服务联动机制。通过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并在部门间共享,推动执法、检查部门“系统内联动、部门间联动”的双联动工作机制,有助于执法部门科学梳理检查事项清单,合理安排检查频次,细化、明确检查标准。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强化街道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结合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废止了《西乡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直接适用《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在文件管理方面,我街道对文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发并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统一查询,确保街道印发的所有文件均在内容中明确规定有效期限,并及时配合区委区府对失效文件进行清理。 2.对街道各类制度、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督促文件制定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截至2022年11月,我街道法律顾问室出具律意见书41份,审查合同4089份,审查方案、制度等文件60份,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切实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对重大项目、事关社会公众的重大事项、发展规划等,严格遵循集体决定制度,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充分听取社会的广泛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工程类项目,均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专家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