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常见问题(2018年8月)(2)
时间:2023-09-11 19: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答复参考:《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根据“《就业创业证》不能作为招录用工的前置条件”这一规定,用人单位笼统的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就业创业证》是不严谨的。针对没有办理过《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应先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30天内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单位工商登记地所属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就业登记,同时统一为劳动者申办《就业创业证》。 (10)《就业创业证》遗失或损毁该怎么办 答复参考:按照《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规定,《就业创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在昆明市市级及以上媒体报刊登报遗失作废,经原发证机构核实后即可予以补发。 (11)持有外省《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可以在昆明市申报就业和失业登记吗 答复参考:按照相关规定,持非云南省颁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在昆明市申报就业和失业登记时,外省证不做任何处理,由劳动者自行保管。这类劳动者视为首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由受理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云南省《就业创业证》。原外省证的记录不能抄录到云南省的《就业创业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