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常见问题(2018年8月)
时间:2023-09-11 19: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赴昆务工人员反映,个人在昆明某工地务工,包工老板不结算工资并且联系不上,该如何处理 答复参考:务工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证据(包括工程名称、地址、负责人信息、工地公示内容等),至工程项目所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违法行为。监察部门收到投诉申请后5日内立案,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并把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二)市民反映,个人属于昆明单位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突发疾病需要就医,凭昆明医保卡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复参考:我市未办理过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人员手续的参保人,如突发疾病需要在省内其他统筹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联系单位经办人到参保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之后可直接刷卡就医,通过系统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如办理过长期驻外、异地安置人员手续的参保人,则不需要再办理备案。 (三)市民反映,参保证明如何开具的问题 答复参考:我市参保人员凡需要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除了持身份证至参保窗口办理之外,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昆明人社通”APP,根据提示注册并进行社保电子证明自助打印。 (四)本地市民反映,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 答复参考:昆明市自2017年7月1日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已经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新入职的女职工,随单位连续参保医保12个月以上发生生育的,生育1年内由单位经办人至参保医保窗口申请审核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待遇支付。 如属于两险合并前随单位参加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后继续随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合并前的生育保险参保年限及合并后的医疗保险参保年限连续缴费年限之和达到6个月以上的,也可享受相应的基金支付待遇。 (五)市民反映,本地户口的新生儿,出生后生病住院的,相关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参考:本地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后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追溯支付。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到2月22日截止,尚未参保的新生儿应及时参保,参保次月即可享受待遇。 (六)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答复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后补缴社会保险。 (七)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被侵犯时如何进行举报投诉 答复参考:要坚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避免极端、非理性的讨薪方式,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单位名称、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等证据材料,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1.全省统一的12333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平台; 2.昆明市12345市长热线和12345市长微博; 3.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电话63352415; 4.昆明市人民东路198号农民工维权中心。 (八)对有争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如何处理 答复参考:我市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农民工劳动争议按照简易程序“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处理,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尽早结案。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让广大农民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得到更好的、更有效的解决途径和保障。 (九)是否劳动者没有《就业创业证》,用人单位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