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施行一周年 多項“頑疾”仍亟待根治(3)
时间:2018-06-03 22: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獲取隱私權限理應有界有度。今年5月起實行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明確規定個人信息處理中的“最少夠用原則”﹐即除與個人信息主體另有約定外﹐只處理滿足個人信息主體授權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最少個人信息類型和數量。 權限獲取﹐用戶明晰才能授權放心。“個人信息的控制權應由用戶決定。互聯網產品獲取隱私權限﹐不僅要在告知用戶的前提下徵得用戶同意﹐還應做到不超範圍獲取。”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完善現有互聯網產品的隱私政策是治理任性索權現象的重點之一。“隱私政策既要內容明晰﹐更要保證用戶自由選擇的權利﹐不能令其成擺設或是‘被架空’。” 在隱私條款專項工作中﹐微信﹑淘寶網﹑支付寶﹑滴滴出行﹑京東商城等五款產品和服務在主動告知提示﹑允許用戶選擇的基礎上﹐還為用戶提供“一站式”撤回和關閉授權操作。 數據顯示﹐去年下半年仍有9%安卓系統手機應用存在越界獲取用戶隱私權限現象。 “在《網絡安全法》基礎上﹐針對個人數據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仍需加快腳步。”朱巍認為﹐相比于快速發展的互聯網技術﹐立法進程具有相對滯後性﹐但在實際相關部門治理過程中﹐可以考慮以部門規章﹑行業規範等形式及時規範﹐明確隱私權限獲取的界限﹐做到合理獲取﹑規範使用﹑妥善保護。 [責任編輯:袁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