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淄博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75人
时间:2023-05-07 21: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其中:A1类岗位(管理岗位)、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A5类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代)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1月2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1月2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0日。 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09:00-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1月20日09:00-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0日09:00-25日16: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30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月24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2、网上初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