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直播(3)
时间:2023-05-04 18: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1.加快建设和完善融资租赁创新示范园区机制体系。借助政府的扶持并结合租赁创新示范园区自身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加强政府在园区规划布局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示范区、政府、监管机构以及参与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为其提供最适合发展的优惠政策。 2.鼓励融资租赁模式与产品创新。通过对专利权、商标权、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的合理定价与风险收益评估,研发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的可能性,为抵押品不足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新的融资方式,同时也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同时,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自身比较优势和相互的协同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保理、融通仓、保兑仓、固定资产类融资租赁等多样化融资租赁服务,加强供应商、物流企业、融资租赁公司、银行、承租人以及保理商等多个主体之间的联系,吸引河北的产业资源和北京的金融资源在示范区内形成集聚效应。 3.积极推进中国金融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的建设。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和信息保密制度,提高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市场的透明度。同时,发展租赁资产定价、评级以及增信等中介机构,建立租赁资产流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动新金融业态发展,创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模式 1.积极推动保理业务发展。一是开展保理财税管理试点,争取国家支持对试点商业保理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视同金融商品转让。二是通过应收账款池、票据池、发债基金等形式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天津保理公司经营能力。 2.鼓励信托业务加速转型。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创新试点,通过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专项计划”双SPV(特殊目的公司)结构,实现信贷资产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交易所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推出土地信托,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转。规范无形资产保护、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的管理办法,开展知识产权和版权等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探索巨灾保险产品、碳排放权产品证券化,研究推出巨灾债券、碳债券等创新型债权类产品。 3.加快资金结算中心建设。充分依托天津口岸优势和口岸贸易量大的特点,加快推动天津商贸物流资金结算中心建设。支持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业集中集聚,发展物资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建立生产资料交易体系和生活资料销售体系,把直接交易与客户配送紧密结合起来,节约交易成本,降低物流成本。 (四)加强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保障机制建设,在主动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基础上提高金融资源流通自由度,优化天津金融运行环境 1.培养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一是加快制订实施国际人才战略规划,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的金融人才支持体系,加大金融行业人才安居支持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端金融人才;二是整合全国范围内有条件、有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资源,加快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研究机构设立金融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对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服务做出有针对性的研究;三是设立金融创新项目和金融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和奖励基金,成立金融创新项目和金融创新杰出人才评审委员会,开展杰出金融创新项目和杰出金融创新人才评选活动。 2.加快设立区域性金融信息平台。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在天津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商业物流金融服务等业务专营中心、后援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备份中心以及服务中心,尽快将天津建设成金融服务外包中心和创新运营服务中心;二是要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和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同时支持联合信用管理公司申报取得个人征信业务资质,制定出台《天津市个人信用征信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设个人征信数据库;三是加快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和中国融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同时推动租赁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共享的综合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搭建“专家+管家”式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