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6)
时间:2023-04-21 04:5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收购山东闻远100%股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859.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元委托宁波银行科技园支行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该笔委托理财原终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实际终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因提前赎回,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有所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家庭系统产业化项目”“可大规模集成智能生物传感器研发项目”和“生物大数据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收购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610024号),鉴证结论认为:共进股份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共进股份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核查结论认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