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民幸福生活(6)
时间:2022-12-09 11: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立足实际。对大量生活在动荡地区的儿童来说,人权首先意味着保障生命安全,并离开难民营、回到安宁的家园和课堂;对欠发达国家妇女来说,人权可能意味着在家门口拥有一口水井、喝上干净充足的饮用水;对深受能源危机影响的家庭来说,人权可能意味着获得负担得起的现代能源,可以在明亮的灯光中与家人共进晚餐;对许多美国少数族裔来说,人权可能首先意味着在生活工作等领域免于遭受系统性歧视,得到公平的个人和家庭发展机会。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权事业发展也不能套用“一个模子”。中国的实践表明,从自身实际出发,走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才能行得通、走得顺、为人民所满意。各国的情况千差万别,理应根据自身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强加的“人权道路”往往行不通,简单的人权“拿来主义”通常会“水土不服”。 ——发展驱动。人权保障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途径,也是推动人权事业进步的动力。中国政府始终把发展作为优先事项,通过做大经济“蛋糕”,夯实人权保障的物质基础。同时,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通过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权利需求,促进各项人权的全面发展。 在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这一人权的最大障碍后,中国又着眼于共同富裕,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通过发展力求使每一个个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加剧,地区冲突频仍,世纪疫情持续蔓延,世界人权事业遭受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发展的意义愈发凸显。中国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就是要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在发展中更好保障和增进人权。 ——法治保障。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保障人权的有效途径。中国在推动人权事业发展中,十分注重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障人权提供了根本依据和根本规范,不仅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还全面系统地规定了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人身人格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中国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引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维护公民各项权益提供坚强保障。 ——互鉴包容。近代人权概念、思想、实践诞生于欧洲启蒙运动,数百年来,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就像《世界人权宣言》被译成数百种不同语言在全球广泛传播,发展人权这项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也在世界各地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发展路径。 由于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国人民对人权的认识理解和发展路径的选择也不尽相同。中国尊重人权实践的多样性,认为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解决全球人权“治理赤字”,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结 语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经过长期艰苦奋斗,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权事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中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中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权利需求,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放眼当今世界,贫困、战乱、环境等问题对人权保护构成严重威胁,全球人权“治理赤字”十分突出。针对这些威胁,世界各国需要团结,而不是对抗;需要合作,而不是脱钩;需要开放,而不是封锁;需要沟通,而不是制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