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人民幸福生活(4)
时间:2022-12-09 11: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多次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安理会决议、人权理事会决议。中国提出的“发展促进人权”等主张被引入国际人权体系。中国还推动了一系列重要人权文件的制定工作,如《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持续向国际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二章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理论内涵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高度凝练和概括。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明确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价值追求,表明了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 这一理念包含四个维度:在人权主体上,明确人民是人权事业的参与者、促进者,也是最终受益者,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在人权内涵上,坚持按人民需求确定人权事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将人权从生存权、发展权扩展到其他更多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权事业的奋斗目标;在人权保障上,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人民推动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在价值追求上,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人权最高目标,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始终维护人民的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1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理念、民主要义、民生追求 核心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人权事业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奉行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是中国发展人权事业的最本质特征。 民主要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是基本人权。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这是中国式民主的核心要义。 民生追求——坚持以民生为人权发展基础。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文化精神生活,让每个人都能免于恐惧、不受威胁,让每个人更好地发展自我、幸福生活,这是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权的真谛,赋予了人权事业发展全新意蕴。 2.2当代中国人权观的认识论、实践论、辩证法 从认识的角度,坚持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权是在一定经济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随着历史条件变化而发展,人权保障内容和保障水平也因此不断丰富和提升。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世界上没有固定的人权保障模式,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 从实践的角度,坚持以发展促人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必须通过发展保障生存,并为其他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基础条件。贫困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必须通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摆脱贫困,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这是人权保障的中国路径,也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密码”。 从辩证的角度,坚持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有机统一。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没有个人的发展就没有集体的发展,离开集体的个人就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必须将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统一起来、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大化的人权。 2.3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目标定位、法治路径、评价标准 目标定位——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所有人都享有人权,且享有充分的、全面的、高水平的人权,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 法治路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以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