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话四甓裙啥�大(3)
时间:2022-10-09 17:3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475%;反对 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赵耀伟、黄晖为公司监事。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10,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735%;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74,2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65%。 (十四)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选举韩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 134,717,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4%;反对 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63%;反对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张镇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话四甓裙啥�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话四甓裙啥�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话四甓裙啥�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