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模仿黑客入侵他人网站的行为,违法的!
时间:2022-08-24 17: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插件 点击:次
点击上方"丽水司法"↑免费订阅本微信 2018年7月23日长生生物官网疑似被“黑客”攻击,并配图“不搞你,对不起祖国的花朵”。以往出现网站被黑,网友都在担心隐私被窃取,信息被泄露,因此希望官网尽快恢复,但此次长生生物官网被黑,网友却一致表示:干的漂亮!虽然,明明知道这样的举动是违法的。 广大网友都知道这样的举动是违法的,甚至有很多行为是犯罪的,但其中具体违反的法律有哪些呢?今天,让我们一起关注一下,非法入侵他人网络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需承担相应的后果: LEARN MORE 2016年11月7日发布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显 然,非法入侵他人网络的行为已经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如果构成犯罪那是要坐牢的。 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 01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请看典型案例一 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08年5月31日下午15时,被告人陈智峰在网络上收集到广西近期有地震的消息后,便使用自己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获取了广西防震减灾网系统控制权,删除了原管理员权限,建立了一个新的管理权限。陈智峰通过该权限将网页原横幅广告图片内容篡改为虚假信息,并将被篡改的网页的截屏图片上传至互联网其他网站,造成社会公众的恐慌。同年6月1日21时、6月3日10时,陈智峰发现被其篡改的网页已被修复,即利用相关的软件程序将广西防震减灾网的计算机服务器D盘内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全部内容进行删除,造成广西防震减灾网不能运行工作的严重后果。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根据被告人陈智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智峰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