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项目 江苏宿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8-11-16 05: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江苏宿迁印发《宿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快非电企业深度减排。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工作。启动钢铁、焦化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焦化行业焦炉烟囱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省规定排放限值要求;推进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脱硝改造;电子玻璃、陶瓷等行业按国家标准要求完成提标改造;水泥、钢铁、玻璃行业30%以上的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下降到100mg/m3、100mg/m3、350mg/m3。10月底,完成非电行业提标改造项目11个。全文如下: 宿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52μg/m3及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到65%及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分别削减5.8%、7.0%。 2018年共安排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交通结构改善、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挥发性有机物及面源污染控制、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防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提升建设等九大类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2803项。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按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要求,圆满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市有关部门任务分解详见附件3)。 二、工作任务 (一)产业结构优化工程 1.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过剩产能压减任务。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工作。推进现有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淘汰,完成年度“减化”任务,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提高至70%。(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根据省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4月底,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市县乡三级常态监管体系。淘汰类企业依法实施“两断三清”,升级改造类企业限期完成“一企一策”整治,新发现“散乱污”企业依法整治,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2018年,全市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171项(详见附件4)。(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优化调整空间结构。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多规合一”,加快中心城市工业围城问题突破调整,科学优化中心城市生态空间和产业布局,执行市中心城区清风廊道规划,制定清风廊道规划控制实施方案,明确廊道建设标准及控制要求,2018年清风廊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严控城市主城区及上风向新建化工、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搬迁改造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高污染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突出,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无法搬迁或转移的高污染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推进中心城区清风廊道风道口、补偿区和作用区生产性企业达标整治,制定实施企业搬迁改造奖补政策,科学制定“一企一策”整治计划,逐企确定减排控制和提标改造方案,全面提升企业清洁能源使用水平和污染物治理能力,按计划搬迁关停重污染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实施率。实施纺织、有色金属、农药、焦化、电镀和染料颜料制造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工程,制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实现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20%以上。(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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