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霍邱县国税系统网(6)
时间:2018-04-27 15: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县局应急办同其他部门之间应紧密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当出现1级突发事件时,县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按照市局应急办的要求开展应急通报及处置工作。 当发生2级以上信息安全事件时,由县局应急办负责协调和通报县级相关单位,县局负责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 (2)应急保障 霍邱国税应急保障层由第三方产品和服务厂商组成,包括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设备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等,这些第三方产品和服务厂商在税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和应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运行保障和应急保障作用,县局及县区局应明确规范与第三方厂商合作流程、具体合作部门,应与第三方厂商签订服务水平协议(SLA),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当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响应和处置。 四.事件预防及预警机制 (一)预防 为做好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工作,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霍邱县国税系统应做好如下预防性工作: 1.在现有安全监控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加强关联分析,掌握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并不断完善技术监控措施。 2.按照国家等级保护制度相关要求,完善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护策略,设计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检查防护效果,修补防护漏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3.定期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在新系统上线、系统升级、网络改造、设备更新等关键信息技术资源发生重大变更及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对于三级系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4.与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服务商,主机、网络、存储等重要设备服务商,系统集成服务商以及其他外包服务商签订服务水平协议,并对服务商的技术与产品政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发生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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