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18-11-08 14: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二)强化监管手段。通过开展“智慧水利”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化,有效开展安全监管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利用水利大数据分析当前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分析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不断改进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基础。要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效果。对违规水电站和安全隐患突出的水电站,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按规定下达停产或关闭决定,提高监督检查效力,确保农村水电站生产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提升监管能力。要完善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将监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农村水电行业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监督检查工作。鼓励推广应用保障安全生产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发改能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推动联合执法。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要在农村水电站厂区外设立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人公示牌,通过新闻媒体或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告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和生产责任人名单,公布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可聘用电站周边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对违规违法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建设管理。今年汛期刚刚结束,各地要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的同时,针对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请各地于12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及农村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报送水利部农水水电司。水利部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情况抽查,请各地做好配合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