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全文(2)
时间:2018-04-24 14:5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第十三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国家防范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防范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四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理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六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海外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七条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十九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国家粮食安全预警制度,落实国家粮食储备责任,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保障粮食供给。 第二十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宣传,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渗透,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国家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防范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安定和祖国统一,实现民族和谐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二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侦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各类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高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加强科技保密能力建设,确保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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