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8条措施为企业减负 预计可为实体经济
时间:2018-11-06 12: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11月4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这是江苏省政府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4个降本减负的政策文件,一条条“刀下见菜”的措施,为企业给出“定心丸”。 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此次共发布8个方面28条措施,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会上,就如何打好降本减负组合拳,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降低税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自12月1日起,印花税的核定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按产品销售收入70%,商业企业、外贸企业按商品销售收入40%核定征收,其他行业按应税金额80%征收。此外,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据了解,全省预计有1100亿元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按25%税率测算减税约275亿元。 翻看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前6条全部为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内容,包括降低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减征免征房产税等,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7亿元左右。 【解读】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今年以来,税务机关着力强化政策精准服务。降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对高端设备等领域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落实一次性扣除政策,全省为5400户企业办理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为39万户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释放改革红利。全省为超过23万(户)的高校毕业生、再就业下岗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办理了各项税收优惠备案。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升级江苏税务“不见面”服务清单,创新“线上快捷申请、集中物流配送”的发票配送模式,推进“套餐”服务、智能审批等创新服务产品,提升办税便利化,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降低用工成本,不增企业负担 【政策】对暂时遇到经营困难、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可采取分期缴纳社保费的过渡性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区,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 翻看降低用工成本举措,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署、继续实施现行有关社保费率政策、调整职工医疗保费费率等方面内容,预计降低用工成本90亿元左右,为今后对接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保政策保留空间。 【解读】省人社厅副厅长梅仕城:2013年以来,我省分别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单位费率1.5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5个百分点,总共累计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近500亿元。 从明年1月1日起,税务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全责征收。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的征收政策不变。 当前我省各级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人社、税务等有关部门正着力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人社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向上争取,尽最大可能减轻企业保险费负担,确保企业总体用工成本不增加。 降低融资成本,破解融资难题 【政策】支持各地设立财政出资的公益性转贷基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转贷过桥服务;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并实行动态补偿机制…… 针对企业融资难题,此次围绕改进融资支持机制、完善应急转贷机制、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力度比较大、比较实的政策措施,着力降低融资成本。 【解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徐洪林:2016年以来,我省“小微创业贷”累计投放580亿元小微贷款,向20000多户次小微客户提供贷款支持;“苏微贷”“苏科贷”同样备受企业欢迎。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财政部门将整合现有各类融资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支持各地设立财政出资的公益性转贷基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转贷“过桥”服务;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以省再担保集团为龙头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用于对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融资再担保进行风险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