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双十一”“双十二”规(2)
时间:2018-11-05 00: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墨客科技 点击:次
(一)加强风险防控。近年来“双十一”期间全国网络交易额快速增长,随之带来大量消费纠纷等负面问题,也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各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防患未然,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统筹科、所、队的优势资源,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平稳渡过集中购物高峰和后期消费纠纷高发期。 (二)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发挥“网监+”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机制作用,以“购物节”监管工作为契机,强化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做到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大涉网案件查办力度,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职能力量,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合力。 (三)加强对外宣传。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的举措、做法,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维权事例、查办的网络案件做好宣传和报送工作,及时分享监管成果。“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开展活动的情况、发现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与网剑行动情况统计月报表一并报送。 联系人:王奕;联系电话:84493761 (责任编辑:admin) |